2022-07-21公告各院普通病房維持禁止探病、加護病房限2名探病,敬請配合。

一、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雲林縣政府函示辦理,為維護住院病人健康及減少病人感染風險,普通病房維持禁止探病,請家屬協助配合改以視訊、電話關懷病人,以減少傳播風險。

二、一般病房陪病者限一人,採實名制,且入院陪病前需進行新冠肺炎篩檢(PCR)檢驗且報告為陰性,非「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」或「完成疫苗基礎劑接種達14天(含)以上至3個月內」之陪病者,需自費新冠肺炎篩檢(PCR)篩檢。
陪病者相關規定:
(1)陪病以1人為限,採實名制。
(2)請配戴陪病手圈並提供接觸史與活動軌跡。
(3)請勿任意更換陪病者,若要更換陪病者,需提具2日內新冠肺炎篩檢(PCR)檢驗陰性報告,才可到院陪病。
(4)陪病者非「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」或「完成疫苗基礎劑接種達 14 天(含)以上至3個月內」者,需每週進行自費快篩。

三、一般病房禁止探病期間,除有下列情事且事先預約者,始得探病:
(1)病人實施手術、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醫療作業之需要。
(2)急診、加護病房等特殊單位,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。
(3)其他應醫院要求或同意者。
(4)符合上述條件之探病者,均需檢附當日採檢之快篩或 PCR檢驗陰性報告。

四、加護病房每床訪客限2名,探病時段每日11:00-11:30,探病者應出具探病日當日之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自費陰性證明,但探病者為「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(含)以上」或「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(無症狀者適用)15 天(含)以上至3個月內」,得免除篩檢。

五、病人住院後,非特殊事故,不得請假或擅自離院。因特殊事故必須請假離院時,應先徵求主治醫師同意,返院時必須重新配合院外接觸史調查。

六、病人未經請假即自行離院者或請假外出逾時仍未返院者,視為自願出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