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責任暨永續發展委員會
為積極落實推動企業社會責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)及企業永續(Corporate Sustainability)之精神,建立與病人及其家屬、捐款人、志工、社會大眾、同仁、主管機關、供應商、外包商、醫療同業、慈濟體系學校及媒體等關注我們的團體及個人良好的互動,善盡社會責任,並促進經濟、社會與環境生態之平衡及永續發展,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,故成立「醫療志業社會責任暨永續發展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為社會責任暨永續發展委員會)。
主任委員: |
由董事長指派執行長擔任委員會之主任委員 |
成 員: |
執行長辦公室內高階管理階層及各院院長室主管,視議題內容邀請慈濟醫療法人暨所屬機構相關單位主管列席。 |
主要執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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