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禦SARS-對醫護人員的提醒與叮嚀

一、請醫療院所對應診病患先行量測體溫,如有發燒超過攝氏38度且有呼吸道症狀者,應即妥為區隔及防護,並詳細詢問其旅遊史及接觸史,非有明確病因可說明其病狀者,應即為適當轉介及通報。
    
二、醫護人員診治病患時,請戴上N95口罩,俾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流行期間,得以保護自己、家人及病患。

三、醫護人員看診時,發現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病患時,病患應予隔離並立即戴上手術用口罩,以減低傳播他人危險,並立即通報轄區衛生局。
    
四、醫護人員在接觸病患前後、可能造成污染之診治程序及除去手套後,應立即洗手。
    
五、醫療院所若無法提供獨立空氣供應與排出系統,建議關閉空調並打開窗戶(窗戶應開向非公共區域),以保持良好的空氣流通。
    
六、醫療院所通報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個案時,應提供其詳細醫學及流行病學資料,以利專家學者審查。
    
七、通報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個案之醫護人員,若已作好防護措施,不必採取居家隔離等強制措施,惟需於接觸病患十天內,每日自我量測體溫,若有發燒現象,立即戴上口罩儘速就醫。

24小時通報電話 0800-024582

(資料來源: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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